在昨天报道了一名尼泊尔厨师投诉新西兰技术移民政策太过苛刻之后,今天,英文先驱报再跟进报道一名著名丹麦音乐家的遭遇,再次把新西兰移民政策批评了一番。
这名丹麦音乐人名叫Michael Hardinger,他在丹麦十分有名,其中最重量级的支持者是丹麦首相和丹麦王子。
5年前他就希望能移民到新西兰,因为他很喜欢这个国家,并且已经到新西兰旅游多次。他希望能到新西兰开设一个录音室,并打算退休之后能在Bay of Islands那里做个民宿小生意(Bed and Breakfast),安度晚年。
可是不久,Michael就发现这个梦想不太可能实现了。因为他不符合新西兰规定的才能类移民(Talent Policy)的标准,其资产也达不到投资移民的标准。
“我不得不放弃移民新西兰,因为我发现我没有办法在这个国家定居。”
根据新西兰移民局的规定,如果一个人要以才能类(包括艺术、文化以及体育方面的才能)进入新西兰并获得工作签证/居留签证的话,必须,要有新西兰本地的、有良好声誉的团体赞助,而年龄也不能超过55岁。
Michael当时考虑移民的时候年龄已经是53岁,而且没有团体的赞助。在几经思量之后,他决定移民到澳洲去。现在,Micheal和家人已经获得了澳洲政府的才能类签证批准,将于7月份举家到澳洲定居。
才能类签证标准对比:
新西兰:必须有团体赞助,年龄限制在55岁以下;
澳洲:不需要团体赞助,没有年龄限制。
丹麦音乐人的疑惑:新西兰究竟需要什么样的移民?
